中新网6月11日电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2号预警通知,要求各地重点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暑假是广大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夏令营、游乐、疗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要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通知称,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不要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要进一步与社区、村委会、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上下学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江(河)、池塘边设警示性标识。大力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通过聘请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方式,严防学生上下学时发生溺水事故。
通知强调,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上课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要避免学生在上下学路上被洪水围困或冲走,避免抗灾能力较差的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因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灾害导致师生伤亡。
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学生集体活动时的交通安全。针对假期学生集中返家、集体出行较多这一特殊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要教育学生离校返家、假期出游时拒绝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贫困山区,要争取政府的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优秀驾驶员驾驶的安全车辆返家。
通知还指出,要严格防控校园伤害事件,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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