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2)

2011年02月12日 08:43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24、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吗?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

  25、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6、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7、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8、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29、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30、承租公租房后能换租吗?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31、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32、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33、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34、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35、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6、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37、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38、购买公租房有什么付款方式?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39、购买的公租房可以如何处置?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40、对骗租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1、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2、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能申请公租房吗?

  未实行实物配租或未领取租金补贴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已领取租金补贴的,经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机构同意,可以申请,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停止领取租金补贴。

  43、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怎样申请?

  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

  44、廉租住房家庭可申请哪里的公租房?

  廉租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地有公租房建设的,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公租房;户籍所在地无公租房建设的,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筹安排租赁地点。

  45、廉租住房家庭按什么标准交纳租金?

  廉租住房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现行廉租住房政策规定交纳租金,并优惠部分物业服务费。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差额部分由廉租住房家庭原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46、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一是申请对象不同。廉租住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二是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三是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

  47、如何保障公租房申请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建立管理机构。成立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细则。

  三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权籍、工商、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公租房申请、摇号、配租等环节实行全公开,摇号配租时有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者代表等参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8、公租房的交房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一)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二)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三)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四)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