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两会的热词之一,无疑就是“保障房”。
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官员的表态,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行业的代表、委员的发言,处处可见“保障房”。
保障房建设将对商品房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保障房的建设资金来源如何?又有哪些问题需要考虑?杭州的专家学者们也各有观点。
有利于控制房价
“保障房建设将有利于控制房价。”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说:“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话题,最近非常热,政府是动了真格了。”他认为,政府专门成立了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组长,并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军令状”,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已经被当作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如果工作不力,要被追究责任,这些都说明了政府要完成保障房建设的巨大决心。
应该说,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将在房地产调控中起到重要作用,也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重要的民生问题,即住房问题。因为影响房价的最关键因素就是供求关系,而加大保障房建设,是增加了市场供应,才真正有利于控制房价。实现保障房和商品房“两条腿”走路,这个思路对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双赢机构总经理章惠芳认为,保障房的开发建设对商品房市场肯定有影响,但影响可能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的商品房市场上,对高端住宅应该几乎没有影响。“原来保障房这块的渠道比较窄,相对应的居住需求都挤到了商品房市场这条独木桥上,如果以后保障性住房的体量大了,那么就不会有像现在这么多的人如此急切地买房。”她认为保障房无疑将分流部分原先的刚性买房需求。不过,影响到底有多大也得看保障性住房的两个方面,一个是供应的体量如何?另一个是建筑的质量如何?现在像绿城等品牌开发商都在参与代建保障房这一块,章惠芳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很多人买不起绿城的商品房,如果保障房能住上绿城的房子,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
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则认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设不会对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保障性住房的针对对象是有严格界定的,都是中低收入的阶层,本来就是买不起房子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应该是两个体系,各自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该不会对商品房市场造成实质性影响。”
资金来源多渠道
保障性住房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如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是各方都相当关注的。那么,钱应该从哪里来?
昨天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上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总量约在1.3万-1.4万亿左右,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长期贷款政策。
齐骥表示,完成今年1000万套的任务所需资金,有8000多亿将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企业筹集。剩余5000多亿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齐骥表示,将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这样一个模式,“因此我们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虞晓芬认为,“资金主要应该由政府财政来承担,但接下来政府可以考虑如何吸引更多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加入,为这些企业提供一些优化的盈利模式,这个思路应该是不错的。”而专家们在这一点上的观点也非常一致。
“保障房建设应该由政府来主导,土地由政府来划拨,在每一次的土地计划中,地方政府应以无偿的形式提供保障性土地,再通过企业参与建设等方式来具体实施。”赵杭生说。
规划要科学合理
除了建筑品之外,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小区、户型设计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方面。
“保障房既然是用来保障基本的居住需求的,产品设计就应该更考虑到科学性。”章惠芳认为,比如地块的选择,不要太大规模,交通要方便,避免成为贫民区,不要都在郊区。比如刚毕业的年轻人,住在郊区的保障房里,如果不靠近地铁等交通方便的地段,上个班就需要2小时,有的人可能宁愿在市中心租个房子,这样保障房就起不到满足这部分群体需求的真正效果了。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建设保障房要合理规划布局,不要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大规模的“低收入居民区”。规模太大,或者离中心城区太远,都可能人为地制造贫民窟,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设上都有经验教训,同时也可能进一步加剧低收入者的贫困,因为他们到城郊后生活更不方便了,就业的机会更少了,享受的公共设施也更少了。希望政府更加重视这一问题,让社会的高低中收入者都能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另外,产品的户型设计上也要有讲究,这个可以参考租房市场的需求,一居室和两居室的房子无疑是更受欢迎的。”章惠芳说。
而杭州市相关部门的领导就认为未来杭州的保障性住房,应该会走新加坡和日本的道路,方向主要有三点:户型要小、功能要全、质量要好。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阶段性的问题,比如刚毕业的年轻人。
靠法制保障实施
保障房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而保障房又怎样得到保障?
许多业内人士都非常关心确保保障房顺利推出的制度安排。
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叶宏伟博士认为,保障房的建设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实施。“恰当合理的制度安排,意味着抓住建设资金充足、配置程序透明、运作管理规范等关键环节,意味着搞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以此谨防保障房建设成为变形的政绩运动,使期待住房的蜗居者不再空等失望。”叶宏伟说。
也有专家建议,保障房建设要真正实现其保障民生,稳定社会与调节经济等政策效果。需要从政绩考核、财税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等入手,长期措施与短期措施并举,让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言行一致,并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弄虚作假的官员实施问责。
另外,尽快建立全国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与收入信息系统,并制定完善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各地方政府应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的作用。保障房建设从规划建设到分配管理,都应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中,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公信力的来源。(记者 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