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服务于西城区远见名苑小区的北京明华嘉业物业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上年度物业服务合同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预算情况等问题被责令整改。这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半年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本月底前,本市将曝光所有违法物业名单。
根据去年10月颁布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企业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昨天,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带队,突击抽查了本市多家物业公司的执行情况,并开出首张罚单。
明华嘉业公司是昨天第三家被突击抽查的物业公司。下午4点,检查组一行来到远见名苑,向明华嘉业公司项目经理询问公示情况。项目经理称已按规定公示相关内容,并安排人员带检查组查看。但检查组在小区北门只看到一份物业收支情况的报告,并没有其它内容。张农科当即表示,按《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对明华嘉业公司进行查处,并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处罚公告,同时要求明华嘉业公司4月19日前报告整改情况。
张农科表示,《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公示的内容必须全部公示,如此敷衍必须处罚,并计入物业公司信用档案。“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让业主知道自己缴纳的物业费用在哪里,同时促使业主关心、参与自己小区的管理。”
-现场释法
不鼓励业主欠费对抗不公示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部分业主因物业公司未及时公示相关内容,采取拒缴物业费的办法对抗。张农科对此表示,他不主张业主采取这种手段解决问题,因为不缴费导致物业不能按时维护小区物业管理,损害的是全体业主利益。张农科说,如果物业公司不按要求公示,业主可向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举报。业主对公示内容有怀疑的,可提出质询,还可申请审计,物业公司要予以配合。
物业赔本可重新评估物业费
昨天被突击抽查的第一家物业公司——朱雀门小区嘉晟物业公司经理表示,该小区物业费缴纳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但2.9元/平方米的标准让公司入不敷出,“我们始终不敢提涨价。”这位负责人说,一提涨价缴费率肯定下降。
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郭彦利对此表示,物业公司可找第三方进行评估,若评估的费用高于现行的物业费,可以向全体业主提出,由业主们表决决定。“就是要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小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都应该由业主自己说了算,物业公司的职责就是按业主需求完成好服务。”(记者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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