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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购房不可享"大病救助" 福建莆田暂无人申请

2011年05月10日 10:0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年内购房不可享“大病救助”福建莆田暂无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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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这天起,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大病”可申请救助基金,年内有投资、购房等非医疗高档消费者就不予救助。记者昨从莆田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科获悉,莆田市目前暂无人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5种“大病”可申请救助

  记者了解到,“大病救助基金”是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公益救助项目,主要针对因患重特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较大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城乡困难家庭人员,5月1日起接受申请,接受申请的病种有5种: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申请对象分为5类: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应对其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减收50%,大型设备检查费、手术费减收20%,如因急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将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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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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