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住房公积金,将不再只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专利。
昨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推动私企为员工缴存公积金,广大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的员工将因此受益。
当然,覆盖面也不是一步到位的,《意见》提出,推行新政策的节奏是:“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非公有制企业可先按不低于5%的最低缴存限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再逐步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所在地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一步建缴到位。
漳州的目标是:力争在今年内,新增归集职工增加15%以上。
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
根据《意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下大力气开展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企业和工会组织将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集体协商内容,写入企业集体合同格式文本,明确单位、个人建缴住房公积金义务。
据了解,去年漳州全市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达7060家。而根据《意见》,今后企业工人与老板协商工资待遇时,也可以提出缴纳公积金的要求。
非公企业按不低于5%
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意见》说,要积极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坚持“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非公有制企业可先按不低于5%的最低缴存限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再逐步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所在地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一步建缴到位。
制度推行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企业应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对于职工流动性大的非公有制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引导,增强单位和职工自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从管理人员和订立较长期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始,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各地要选取重点开发区、骨干企业、龙头企业、明星企业、品牌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开展非公有制单位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试点。
同时,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依法惩处违规单位。对两次上门动员宣传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要及时发送住房公积金催缴函;对于致函后仍不缴交的,要按照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