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仍有诸多其他因素影响着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各地进展还不平衡。如果不能尽快解决,今后保障房建设仍将受到较大影响。
一是资金。少数地方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数量过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难度比较大,一些财政困难市县有的建设项目必要的资本金都不能落实。
据河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1.86万套,共需市县财政配套资金76亿元,主要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投资回报能力差、回收周期长的项目,地方财政压力较大。一些地方为了降低建设成本,甚至将保障房建设任务过多安排在需求不大的县城。而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公租房的政策尚不完善,不利于调动社会力量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由于有关方面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没有跟上,新旧条例衔接需要一个过程,在客观上延长了不少地方的拆迁时间,推迟了部分项目开工。
这一现象在“拆旧建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更为明显。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拆迁难是该省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一些项目因受拆迁进度的影响,迟迟不能开工建设,原计划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其他保障性住房也受到影响。
三是保障房建设前期工作和审批手续不够精简,也拖了开工的后腿。北京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管理,对项目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在当前保障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进度全面提速的形势下,应当对传统的投资审批程序进一步改革,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优化审批时限流程,以保证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大大缩短。
11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
促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是下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是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的承诺,是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姜伟新强调,各地必须在11月末以前全部开工。其中,主体结构完工的要占到1/3以上。上年结转的项目也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基本建成400万套以上。
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要贯彻落实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既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地要主动与当地法院沟通情况,妥善解决城镇房屋征收补偿中的矛盾。
为了支持地方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目前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机制,拟支持地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将成为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的重要新渠道。
保障房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更受关注。特别是近期曝光的一些质量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关部门要求,要建立层层负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把建筑原材料和施工质量安全关。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保障房建设的有关信息将进一步公开透明。姜伟新提出,各地方特别是市县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项目开竣工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管理上,要健全动态监管机制。
今年,公共租赁房建设规模大幅增加,并被确立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据了解,《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总的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各地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达到20%以上。姜伟新提出,各地要统筹安排好后几年的年度任务、资金规模和工地计划,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王 炜 陈 杰 李 刚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