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吉林辽源未执行明码标价的企业被限期整改

2011年06月16日 13:10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辽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全市开发企业执行《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共抽查了辽源市有现售楼盘的10户开发企业,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大部分开发商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认识不足。二是被检查的全部开发企业都没有按《实施细则》要求印制价格手册。三是一些开发企业存在公示内容缺项等问题。四是个别企业楼盘进户时的收费内容没有完全公开。

  对于以上问题,检查组已向相关企业下达了《关于严格执行明码政策的告诫书》,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并将定期检查。

  据了解,对于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按照相关价格法规每套可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实习记者 马健)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