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全市开发企业执行《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共抽查了辽源市有现售楼盘的10户开发企业,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大部分开发商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认识不足。二是被检查的全部开发企业都没有按《实施细则》要求印制价格手册。三是一些开发企业存在公示内容缺项等问题。四是个别企业楼盘进户时的收费内容没有完全公开。
对于以上问题,检查组已向相关企业下达了《关于严格执行明码政策的告诫书》,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并将定期检查。
据了解,对于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按照相关价格法规每套可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实习记者 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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