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我市第13批公示的3处违建项目由违建者自行拆除。据市清违办统计,截至当天,第13批公示的30处违建项目已拆除10处,总面积1704平方米。
据介绍,上述3处违法建设分别为鼓楼区文藻河沿岸的省劳动保障厅北侧临河停车棚(龙舟停放点)、晋安河沿岸市园林局东侧临河仓库车棚、仓山区建新北路的福州太铭流体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旁仓库,总面积170平方米。
连日来,我市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违建案件依法严格查处。最近一周,执法人员先后对仓山区金达路71号福建联合动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西北侧违建贮藏间、鼓楼区东芽巷贤南社区违建的办公用房实施拆除,总面积157平方米。此外,市相关执法部门在仓山区政府组织下,强制拆除了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湾边村、淮安村等地共9处违法建筑,面积1212平方米。其中,港头村3座共占地524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是通过卫星拍照发现的。 (记者 刘家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