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塔城地区建设局获悉,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达塔城地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227套,目前,塔城地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632套,超额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今年,塔城地区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保障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塔城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基层,深入到户,对各城市住房保障工程进行多次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塔城地委、行署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内容,在确保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项目负责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材检测、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单位代表,分片包干,强化工序验收,实行“上不验收,下不施工”。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为加快塔城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及时对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制定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及建设规划、计划。各县市建立了廉租住房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塔城地区监察、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城市住房保障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城市住房保障工程实施中的技术问题,确保城市住房保障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据了解,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达塔城地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227套,其中:廉租住房1264户,实施棚户区改造1718户,公共租赁房1215户,经济适用房30户。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265套,开工率100%;实施棚户区改造2116户,开工率123%;公共租赁房已开工1221户,开工率100.5%;经济适用房已开工建设30户,开工率100%。共投入资金4.6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392万元,住房公积金500万元,援建资金858万元,县(市)配套资金7176万元,社会投资2.15亿元。(记者 孙涛 靳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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