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业主大会,好在哪里?
要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难题,应该说,健全业主大会制度是一个突破口。在北京,近日《关于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意见》的公布,则为“业主时代”又注入了一股强大的推动力。北京市将坚持以组建业主大会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并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末,逐步实现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业主大会的全覆盖。
小区的物业管理权,是业主的共同管理权。“业主的共同管理权要想真正实现,有两个前提条件必须先解决,第一,必须有业主大会这一法定主体,通过业主形成有效的共同决定来实现管理权利。第二,共同管理权要想落地,业主大会应该有自己的账户,这样,业主就知道自己的钱交到了哪里,就能共同讨论决定如何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农科说。
为推动业主大会的组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了业主大会辅导中心,组建起物业、法律、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业主大会的组建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指导。物业管理有关专家表示,辅导中心的成立将为市民普及专业知识,比如提醒小区业主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到哪里去找范本,成立筹备组时如何到街道或者社区申请备案,遇到纠纷时应该如何处理,如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等。辅导中心还将为业主大会筹备组和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提供培训,开设不同内容的、更有针对性的课程。
另外,北京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今后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而不再是每个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相关专家表示,由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对全体业主的服务,对于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无论新旧都应该是由业主大会与物业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大会来向物业公司购买服务,而不再是目前的每个业主与物业公司单独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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