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10月底,海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39798套,开工率达105.4%。
截至10月底,海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100031套,占计划建设套数的108.1%,其中,廉租住房开工6820套、经济适用住房27250套、公共租赁住房12151套、限价商品住房13552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1.1%、121.5%、102.1%、131.2%,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垦区危房改造开工40258套。农村危房改造39767套,完成年度任务的99.4%。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海南建立起明确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省、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对市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同时明确各级房管、建设、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用地方面,海南省按照“依法依规,应保尽保”和“严管快批”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用地计划。对保障性住房用地需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多渠道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鼓励将现有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减少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同时,将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优先实施项目预审、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对于材料完备的项目,实行即报即批。
海南还加大税费减免。海南省明确规定了各项优惠政策,各市县严格落实对保障性住房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有关税费,大大减少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
此外,海南省坚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并重。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的同时,落实项目备案制度,抓好项目管理和强化质量管理,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承发包加强监管,明确要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且具备入住条件的,及时配租、配售,提高入住率。(记者 王晖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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