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8年前集资建房,18年后仍无法交付,集资房变烂尾楼,集资款不知去向。选择集资购房的风险到底有多大?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集资购房,受欺苦难言。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大家对“集资房”这个概念应该是不陌生的,它是有关单位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自身闲置用地招集外单位集体或者是个人、本单位个人的资金,共同解决生产、生活用房而出现的。不过这种集资购房存在的风险远比商品房要大很多,多年以来,各地关于集资建房而产生的难以解决的问题频频出现。由于集资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巨大价格差异,一些单位和个人便擅自扩大集资范围和建房的规模,甚至公然借机牟取暴利,或者采取欺骗的手段,损害出资人的利益。
生活在广州的李先生,今年已经56岁了,他说自己1993年的时候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那就是购买集资建房。为什么十几年过去了,李先生对于这件事情还是耿耿于怀呢?
消费者有话说:18年前的集资房到现在还没交房
李先生女儿:18年前就是1993年的时候,我们家人在广州白云区龙归镇政府签订了集资建房的协议,在龙归镇构建九龙花园。当时购买了九龙花园银龙阁C座的201和202房,还有C座的A1234号的商铺。当初本想用商铺做点生意的,但是这计划在18年后的今天还没有实现。93年的时候,我们当时所有的积蓄都用来购房了,一次性房款就交了14万8千多,都已经交清了,但是由于开发商抽掉了部分集资建房款,以至于现在房屋一直没有建成。在这期间我们几百户的业主都求助无门,我们试过了各种的方式都得不到解决。当时向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告知说集资房问题法院不予受理,要到政府部门去反映。
李先生1993年的时候一次性付清了房款,这些钱可是他当年所有的积蓄,当时想做生意的他是信心满满,所以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其中可能会存在的风险。
从法院出来之后,李先生全家人就去找当时和他们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的广州白云区龙归镇政府的集资办公室讨一个说法。到了之后得知龙归镇政府的集资办公室已经变成了由太和镇政府来管理,于是全家人又找到了太和镇政府的信访办,这回李先生的想法是要拿回自己93年集资的钱,可是他们得知,钱已经被开发商卷跑了。
李先生女儿:到太和镇政府去信访,我们提出既然房子建不成,就把集资款项就退给我们吧。但是政府部门就说集资款项已经投入到楼房的建设中,退回款项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一直就困扰了我们18年了,也因为当初把我们的存款都投进去,现在已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家庭生活。18年后的现在,我们再次找到白云区龙归镇集资办,他们答复我们说今年年底可以给我们交楼,但是楼到现在还没有建好。
李先生说,当他听到不可能退款之后,就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顿时感觉到所有的希望都没有了,从这以后他的日子就过得十分痛苦。在他看来问题是无法解决了,他只有默默承受着内心的煎熬和家人的责怪,李先生的女儿说这件事情严重影响了他们家庭的生活。
记者看到了李先生这份集资购房协议的复印件,协议上的甲方盖章上写的是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也就是1993年的时候李先生和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书的第一段内容如下:为了加快龙归镇的建设,改变镇容镇貌,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城乡市场,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拟定在本镇集资建楼一批,欢迎镇内外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集资,置业安居。
协议明显是李先生和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签订的,那么集资款是否应该由政府来管理?为什么香港的开发商能够轻易的将千万元的集资款卷跑呢?记者拨通了广州市龙归镇政府集资建房办公室的电话,并且核实清楚了当时的情况。李先生参加集资的这个小区名字叫做九龙花园,九龙花园1993年的时候是由香港金华(音)兄弟贸易公司华辰(音)香港发展公司和白云区北村经济发展公司合作开发的集资房小区。
李先生和他的家人把这件事情投诉到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政府信访办的时候,信访办当时回复说集资款不能退,但是做了其他的调查核实工作。记者手中有一份资料,是太和镇人民政府的一份答复投诉问题的文件,文件当中写明九龙花园在建设过程当中,香港的两家公司违反了合作开发的协议,私自将集资建房资金抽走,导致九龙花园的建设工程因为资金不足而停工。钱怎么就轻易被抽走的?记者进一步对此事做了调查。
集资办有话说:集资款都是由香港公司经手的
记者:您好,是龙归镇集资办公室吗?
集资办:是。
记者:我想问一下这个楼到现在都没建成,是怎么回事?从1993年开始就签了这个协议了。
集资办:你要是有时间的话,你可以抽个时间来一下九龙花园,或者先打一个电话去问一下,现在基本上还在施工。
记者:那从1993年到现在,怎么还没有盖起来呢?
集资办:当时香港佬拿走了1000多万,跑掉了。现在由北村经济发展公司就是由村生产社集资,重新把它修建起来了,现在你可以收房也可以退房。
记者:想问一下当时是怎么集资的呢?
集资办:当时集资是写明了的,你看那个协议书。
记者:您记得吗?
集资办:我不清楚,我才来这里两三年。
记者:当时香港抽走的钱是集资款吗?
集资办:当然是,1000多万现在都追不回来,到了法院人都抓了又放了,我们都不清楚。法院都去告过它,我们得跟经济发展公司已经去告过它了。
记者:当时集资的时候他们公司没有签什么承诺吗?有没有给什么承诺?协议合同什么的?怎么就这么轻易的把集资款抽走了呢?
集资办:因为当时收钱,很多人交钱,交到香港佬那里,没有交到我们这里。
记者:直接交给香港那边,我记得好像是直接交到集资办?
集资办:应该是集资办,但是有大部分在香港那边,因为香港佬在广州其他地方开了销售点。
记者:当时集资的这个钱是香港那边公司管理的?还是龙归镇集资办管理的?
集资办:是香港公司管理。就是因为钱没有划过来,本来收了集资款以后就到集资办这里开正式的我们集资办的单据,应该这样的。
记者:整个集资的款政府这边就没有经手过?
集资办:没有拿过的,那个钱都是开发商收的。主要是他收了以后,拿收据过来重新把单据开给业主,主要是这样。
似乎听上去政府集资办没有什么责任,香港的开发商在广州设立了销售中心,所以在销售的时候顺便收取了集资款,这样出资人的集资款都是由香港开发商管理的。但是在合同上政府集资办的盖章出现在了甲方的那一栏当中,而甲方的单位名称没有一个字提到了香港开发商,那这些协议怎么就允许开发商出售呢?按照集资办的说法,应该是香港开发商将房子卖掉,然后由集资办将集资收齐,集资办再在协议上盖章,那么集资款最后还是由集资办负责监管,然后由集资办来监督如何使用才对。这样看来,集资款不可能被开发商轻易地卷跑。不过集资办的这位工作人员也提到了,很多出资人是把集资款直接就交给了开发商,可开发商是如何获得出资人的信任的呢?
集资办有话说:集资建房协议有漏洞
记者:当时是跟广州白云区龙归镇政府签订了这么一个集资建房协议是吧?
集资办:那个协议很多都是开发商印了以后到我们这里来盖章,之后就和业主签了协议,签了协议再交钱的,主要是这样,就是因为这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