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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建公租房试点范围扩大(2)

2012年01月09日 19: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农民收益有保证

  农村集体用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把这样的土地用来建设公租房。韩世同认为农民收益是可以保证的。

  韩世同:这个建房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把土地以出租的形式来给投资主体来建,也可以是自己本身就是投资主体,就可以通过出租来获得收益,因为公租房还是有收益的,虽然比市场上的租金要略微偏抵,但是由于会有一些免税等等一方面的一些优惠、一些政策,农民还是有可能会获益的。那么也可以农村把这个土地入股,跟这个来投资的外来资金结合共同来运营公租房,我觉得这都是可以保障农民的收益的。等于说农民入股参建这种公租房,最后收取这种租金来获得收益。或者是他直接就出让给这些机构,一次性获取回报也可以。

  在去年6月份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不得擅自开展利用集体土地来建设公租房。而对照这次国家资源部的最新表态,我们可以发现试点城市的范围扩大到了全部的窒息市,而且还增加的少数的省会城市,范围放宽了。对此韩世同认为这种趋势是必然的。

  韩世同:我认为一定会逐步扩大的,因为在这些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取得试点经验之后,它如果是一个切实有效的解决公租房、保障房这个用地的有效的举措的话,那它是值得进一步来推广的。但这种情况不一定成为公租房建设的主流模式,因为我们除了用农地来发展建设公租房之外,我们还有其他的土地,包括一些本身就是商业化的用地,甚至包括已经被囊括到城市发展的范围之内的农地,利用这些来发展公租房是有意义的,要到很边远的农地去发展其实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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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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