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张晓慧今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利率和汇率是最重要的货币资金价格,建立市场化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金融宏观调控逐步由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变、疏通货币政策市场化传导机制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
全文如下:
利率和汇率是最重要的货币资金价格,建立市场化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金融宏观调控逐步由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变、疏通货币政策市场化传导机制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十一五”期间,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对我国的金融宏观调控提出了严峻挑战,人民银行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利率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逐步增强,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更为顺畅,宏观调控能力得到改善。
一、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利率调控体系
随着我国金融企业市场化运行程度提高、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金融调控更多转向依靠间接调控,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利率杠杆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思路,1996年以来,人民银行一方面不断放松利率管制;另一方面着力完善市场化利率定价机制,扩大市场化利率覆盖范围。通过渐进式的改革,我国实现了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中央银行利率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利率市场化改革以维护宏观稳定、增强市场化利率作用为宗旨,以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和健全金融机构定价机制为基础,不断创造条件有序推进。一是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定价能力。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式运行,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和培育工作逐步展开。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16家商业银行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借利率。每个交易日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至1年共八个关键品种。三年来,Shibor基准性地位逐步提高,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指标性利率,在浮动利率债券以及衍生产品方面发挥了定价基准的作用,并且为拆借及回购交易、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产品提供了重要的定价参考。同时,以培育Shibor为突破口逐步推进我国金融机构定价机制建设。金融机构初步建立了总利润目标统领的利率定价架构,建立健全了市场化产品定价机制、贷款定价管理机制、内部转移定价管理机制,逐步开发了支持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定价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通过创新推动替代性金融产品定价市场化。在创新银行间市场企业短期融资券工具基础上,2008年4月,人民银行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允许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市场化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扩大至1年以上,实现了企业以债券方式直接筹资利率市场化。这有利于货币政策通过债券市场向企业传导,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并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自主定价产生积极影响。在人民银行推动下,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远期利率交易等衍生产品快速发展,已逐步成为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
三是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范围。在已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存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随着个人住房贷款对利率调整敏感度不断提高,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逐步增强,2006年人民银行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2008年10月,为进一步提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提供了更大空间。
四是逐步完善央行利率体系,探索利率调控方式转变。为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人民银行逐步加强公开市场操作对商业银行日常流动性的调控,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利率的调节作用大幅增强。利率调控由过去单一依靠存贷款利率调整转向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与引导市场利率并重:一方面根据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形势,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准备金率及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流动性进行调节,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间接影响存贷款利率。
改革实践表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和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相契合,与宏观调控的方向和节奏相衔接,经历了管制利率的“破”与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立”。破立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既有利于行政管制价格向市场化价格的平稳过渡,避免金融机构因产权约束和经营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的价格恶性竞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高风险定价能力,逐步实现向价格型间接调控为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