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多次接到热线,很多市民在乘坐县区发往临沂的客车时,遇到销售外国钱币的骗子,通常几个人演双簧,对车上乘客进行诈骗。而一旦被骗,很多人维权很难,只能自叹“花钱买教训”。这些汽车上的诈骗行为,到底该谁来管呢?
事件:
300元买了一张“500”元的钱币
5月11日,郯城县的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当天早上她从郯城县新村乡乘坐了一辆重坊镇到临沂的客运车,车行驶到郯城县马头镇时,上来5名男子。上车不久后,这几名男子拿出一把钞票,称是美元,因为急用钱,来不及到银行兑换,所以低价销售,500元面值的钱到银行能兑换3000多,现在只卖300块钱。 “当时这几个人看起来很急切,不像是骗人,我就心动买了一张。”刘女士说,当时她身上有315块钱,刚想把15块钱装起来,被其中的一个人一把抓了过去,那人对她说:“就多给几块吧,你能兑换3000多。” 之后,刘女士到银行鉴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她购买的根本不
是美元,而是一种不能兑换的秘鲁币,一文不值。 记者从临沂市110指挥中心获悉,汽车上销售秘鲁币等外国钱币诈骗乘客钱财的行为,他们也经常接到报警,一些乘客还反映,遭到骗子的人身威胁。
客管办:
遇到被骗要及时报警
对于在客车上屡次发生的诈骗行为,甚至有的在诈骗过程中出现强迫乘客购买的现象,很多市民质疑:这些客车上的诈骗行为,司机和乘务员为什么不制止?而这种屡次发生的诈骗行为到底谁来管? 临沂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的王主任表示,这些汽车上的诈骗,并非人身安全问题,乘客的财产损失也非偷盗造成的损失,这些汽车上的诈骗属于治安诈骗案件,运管处有时也会接到被骗乘客的投诉,他们都建议这些乘客报警。 王主任表示,针对屡次发生的诈骗事件,运管处也要求司机喊话提醒。但很多乘客抱着投机的心理,有时候根本不听劝阻。而骗子往往人数多,车上司机和乘务员为了自身的安全,并不敢明确揭露诈骗。 王主任同时表示,对于市民反映的车上出现强迫乘客购买,甚至威胁乘客人身安全的事,不可能发生,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么作为运输合同里的乘客,乘务人员有责任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律师:
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汽车上的诈骗行为,记者咨询了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彭海律师,他表示,面对屡屡发生的诈骗等行为,相关部门要立法加大责任,加强对承运方的管理,提高汽车客运安全系数,如铁路方面的“乘警”保障等。 乘客乘坐客运汽车,便形成了一种乘客运输合同,承运方有义务将乘客按照时间、路线等安全送达目的地,乘务人员明知乘客会遭受损失,有义务进行警醒和报警,若分辨不清是否是诈骗,则责任较小。若乘务人员遭到可能来自违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威胁而没有进行明确提醒,则在“有一定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同时,作为乘客,受骗时大都抱有投机心理,才被骗子钻了空子,所以受骗后也有自身过错的原因,平时要提高防骗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不给骗子可乘之机,在遇到诈骗分子时也应及时报警。 记者 张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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