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不设犹豫期为防钻空子
端午小长假即将到来,许多人已开始着手制定出游计划了。然而,随着假期人流车流的不断增加,让危险与事故的出现几率也随之上升,一些市民选择在小长假为自己准备合适的保险产品,商业意外险一时间成为关注的焦点。
不过,意外险不同于长期寿险,并没有犹豫期,即便个别保险公司承诺有犹豫期,但犹豫期内也不会全额退保的。
犹豫期内退保还扣保费
市民林先生准备端午小长假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到丹东玩上两天,一家人驾车出行,安全则是第一位的,虽然车险已经投保了,但他还是决定再买上份意外险,来减少出行的风险。
“当时我也想仔细研读一下保单条款,但代理人说只有交了钱才能出单,但是有十天犹豫期可以全额退保,想想以前买的保险产品也的确是这样,我就立马给钱了。”林先生说,可保单到手才两天,女儿就被告知长假中也有一天需要去补课,没法只得将全家的出行计划取消,专门为出行购买的意外险也显得有些多余了。
林先生找到保险代理人想退保,却得知该款产品压根就没有十天的犹豫期,现在退保只能拿到一半的钱,保费不多但保险公司的解释却是,只有长期险才有十天犹豫期,而林先生买的产品是一款短期的意外险,签收保单后退保肯定是不能全额退保的。
不设犹豫期为防钻空子
记者先后咨询了沈城多家保险公司,发现的确保户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有的保险公司扣除40%,有的保险公司扣除的会稍低一些。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一位从事寿险销售多年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是为了防止一些人钻意外险的空子。比如:一位保户准备3天假期驾车出游,在出发前购买一份意外险,出游3天后,仍处于保单的‘犹豫期’,如果发生不测,可以拥有相关的保障,若平安无事,还可顺利退保,分文无损,这岂不一举两得。”
这样,保险公司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不少公司直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在犹豫期退保,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短期意外险都没犹豫期
据介绍,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而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不光是短期人身险无法享受到全额退保,另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并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本报记者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