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600000,称自己在市立医院附近一药店买感冒药,刷医保卡时,因药品不足4元,药店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刷卡。
“买的药品就这个价,也不能为凑够钱数买更贵的药或者多买药啊?”刘先生说,参保人员在购买药品时,有权利选择购买什么样的药品,不应限制消费者采取何种支付方式。
26日下午,记者来到刘先生所说的该药店,记者选中一款价格3.5元的润喉片,在要求刷卡时遭到了拒绝,工作人员说,药品低于4元不能刷卡,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说是5元。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何不能刷卡,工作人员没有直接回应,“你可以买两盒啊,不就够数了吗?”一工作人员说。记者随后又来到多家药店,则没有这样的情况,药品都可刷卡购买。
德州市医保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有权使用医保卡结算,在购买药品时,参保人员有权利选择购买何种药品,在购买价格不高的药品时有权使用医保卡消费,所以药品低于一定额度就不能刷卡,这种方式是不对的。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会要求药店允许参保人对小额度药品刷卡购买,但同时坦言,对于药店的这种行为如何处罚属于医保政策的真空期,所以想通过处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存在很大难度。(记者 牟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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