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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人伤事故过度医疗不予理赔

2011年08月16日 16:3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发生事故实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宁可撞车、不要撞人。 ”这句驾校培训的必备语录,切实反映了当前交通事故中人伤医疗索赔的尴尬。

  2010年6月8日晚,闸北区共和新路某段,陈先生驾车不慎与正在过马路的行人相撞,致使两名路人受伤倒地。出险后,陈先生立即停车向警方和保险公司报案。经警方认定,陈先生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保险公司人伤专员及时与陈先生取得联系,跟踪了解伤者医治情况并给予处理意见。期间,保险公司发现两位伤者在就医过程中有过度治疗、配药的情况。经核实:在为期半年多的就诊期间,两位伤者共配购消痛贴膏500多盒、塞来昔布300多盒,共计6.4余万元,配药剂量远超正规治疗所需用量。此外,两位伤者还有10多次同时同日在不同医院的门诊处购买消痛贴膏、塞来昔布。

  这反映出受害一方存在多开药、开好药的心理;主观上故意扩大不合理开支,目的是想让过错方多支付费用,以达到惩罚对方的目的。对此,保险公司会依据伤者实际伤情扣减过量药品剂量后,予以理赔。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人伤理赔负责人表示,医疗费用开支应符合医生提出的诊疗方案,而不是患者自行决定如何买药或者是否住院,那些轻病重看,治疗方案明显超过了一般的医疗常识的超剂量用药、与伤情无关用药,这些医疗费用请求都不会得到理赔。

  温馨提醒:车险人伤事故的处理较为复杂,建议客户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与保险公司人伤专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保险公司配有专业的医生可以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及伤情分析等服务。毕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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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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