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收购身份证,组织年轻女子全国各地办卡
魏建明,曾用名魏剑明,四川人,现年45岁,199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5年底,魏建明开始在一名四川女子手下从事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2006年四川女子被抓,魏建明全面接手其“客户资料”和购销网络。2007年至2008年间,魏建明为获取非法利益,大量收购小偷扒窃来的或者别人捡到的身份证,在深圳市各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贩卖给买卡人。
为获取更大利益,2009年初魏建明决定扩大规模。为此,他从何某、梁某、熊某等人(另案处理)处大量收购他人身份证,最多的一次收购了1800余张。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各种盗窃、抢劫、抢夺案件发生后,犯罪分子常常将身份证等物品丢弃,这些身份证很大一部分被捡破烂的或者流浪人员捡起来,卖给专门收购身份证的人。
据魏建明交代,他以张贴聘用启事方式,陆续招募了30余名年轻女性,对她们进行简单的办理信用卡知识培训后,挑选照片与她们相貌接近的身份证,要她们前往全国各地冒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一般出差半个月左右,车旅费报销。
办卡女办理的信用卡积累到一定数量后,魏建明再以每张60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统一回收。办卡女平均每月开卡1000余张,至案发共计办理3万余张。其中熊沙沙自2009年6月开始,持他人身份证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南京、青岛、西安等城市共办理银行信用卡900余张;许超华自2009年5月以来,在兰州、天津、南京、长沙等城市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共计600余张;刘建琼自2009年6月开始,持他人身份证共为魏建明办理各类信用卡500余张。
四部手机定期更换,所办卡多卖给电信诈骗团伙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魏建明等人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魏建明平时使用4个手机号码,且定期更换,其中两个号码专与“上线买家”联系、一个专与“下线员工”联系、一个专与亲朋好友联系,从不交叉使用。魏建明与上线买家从不见面,只是电话、短信联络,每次发货都亲历亲为,即使面对快递公司的业务员,也是另约地点交货,不让上门服务,非常谨慎。
另外,魏建明作案不计账目,不作交易记录;从不使用自己名下的信用卡作案,收到的货款全部提现,从不转账,且随时更换作案用卡;发货时所填写的邮件单,收件人的信息是真实的,而寄件人的信息均是随意乱填。至于为什么只招聘年轻女员工,魏建明直言,是因为年轻女子更加便于控制、管理,安全系数相对较大,所以收购身份证时,只收购女性的身份证。
据魏建明交代,他从办卡女手中收回信用卡后,按区域、功能等要素的不同,以每张15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快递方式卖给上线买家。上线买家大部分是电信诈骗团伙,电信诈骗团伙购买信用卡时,一般会将办理此卡的身份证一并买去,以防止此身份证再继续办卡。
退补延审锁定犯罪铁证,首批提起公诉11人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区分局侦查终结案件后,自今年2月7日至7月26日,分别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四批将蓝丹、肖燕飞,魏建明、胡金梅,许超华、刘建琼、方敏献、杨丽红,熊沙沙、朱彩霞和单静娴移送珠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受案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长刘中柱召集分管领导及有关干警召开专题会,针对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相对复杂、收集固定证据困难等特点,从公诉部门抽调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两名检察官组成办案组。
面对厚厚的12本案卷、400余份证据,办案检察官历时近3个月,细致审查案卷材料,经过两次退补侦查蓝丹、肖燕飞案,两次依法延长审查期限;两次退补侦查魏建明、胡金梅案;两次退补侦查许超华等人案,终于查明了魏建明等11名涉案人的犯罪事实,并于近日提起公诉。(李建辉、肖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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