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有车族,每年都要花一大笔钱购买各种车险,但出险后常常遭遇保险公司“闭门羹”——车险拒赔,这让很多车主郁闷不已。
在“2011福州车主最信赖的车险品牌”评选活动进入高潮时期,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阚小冬和福建保险行业协会的专家共同提醒:作为车主,不仅要了解保险公司究竟赔什么,更要了解保险公司不赔什么,才能趋利避害,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记者 陈为潮 张晓玮
酒后驾车出事故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赔偿有区别
事件:陈先生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今年8月的一个晚上,陈先生在驾驶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陈先生酒后驾车,应负全部责任。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陈先生酒后驾车,属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
专家提醒:这两项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酒后驾车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但交强险是分项赔偿,总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具体分项包括: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保险公司一般是在分项额度内进行赔偿。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条款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酒后驾车就属责任免除事项,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是有道理的。
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自家人
交强险有责任
事件:市民何女士开车快到自己家门口时,儿子听到汽车声飞奔过来迎接,何女士不慎将儿子撞伤。她想,自己的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应该能得到赔偿。于是她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拒绝。
专家提醒: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时,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一般而言,保险公司称第一者,驾驶员称第二者,事故中的受害人称第三者。但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款都规定:驾驶员和他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何女士的儿子是被她自己开车撞伤,显然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不过,何女士肯定同时还买了交强险。交强险对第三者的界定是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并没有包括被保险人的家人,另外,责任免除条款中也没有把被保险人的家人列入。何女士撞伤自已儿子显然是在交强险责任范围之内,可以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内进行赔付。
报案须及时 否则会拒赔
事件:市民叶先生在过家门口一条小巷时车尾不慎将一名路人撞到,当时该男子并无大碍,只是蹭破了皮,叶先生给了他300元私了此事。事后检查该男子肩膀轻微骨裂,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专家提醒: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中一般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对报案时间进行限制。不同险种、不同保险公司的报案时间不同。车险有比较统一的规定,要求车险出险后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偿。
出险后及时报案是被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对于保险理赔极为重要。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其实,报案的方法还是比较简单的,电话通知就可以,保险公司的热线服务电话一般24小时都有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