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正式“浮出水面”。
今天上午10时,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向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成功,实际发行面值67亿元,这也意味着,继上海、广东之后,浙江成为全国第三个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地区。
浙江自行发行地方债券,意味着什么?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解读。
一说:筹资用于何处?
67亿元,这是此次浙江自发地方债的总盘子。
省财政厅的信息披露显示,此次试点自发地方债券,发债规模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而今年国务院给浙江的发债规模即为67亿元,均系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其中3年期33亿元,5年期34亿元。
67亿元不是一笔小数目,那么,这些钱筹集之后做什么?
“将全部用于市县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省本级不留一分钱。”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根据他的介绍,67亿元的大致去向如下:13.66亿元用于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63亿元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17.35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1.98亿元用于生态建设工程,4.88亿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7.5亿元用于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投向民生的发债用途,体现了公共财政的本质属性。”对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金珊也充分表示肯定。而记者了解到,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也是浙江公共财政近年来的一贯作风,在过去几年,浙江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均达到了7成以上。
二说:个人能否购买?
今天下午四时,此次我省自行发债招标结果正式发布,结果显示,3年期地方债票面中标年利率为3.01%,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3.24%,中标利率均低于此前上海、广东发行的地方债,市场对浙江省政府债券之热捧可见一斑。
作为一种新的债券品种,具有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优点,又以政府信用为保障的地方政府债券,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购买吗?
答案是否定的,起码暂时如此。“这次试点发行浙江省政府债券,面向的是机构投资者,目前居民还不能直接购买。”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他介绍,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从11月2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24日发行结束。11月22日到24日为分销期,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可于分销期内向中标的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商分销,分销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作为可流通的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于上市日起按规定在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记者同时了解到,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