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暗道:"下蛋母鸡"被变卖 (10)
求解篇之五
农村纪检监督员:向农民“身边的腐败”说不
湖南省郴州市近几年通过村组选举产生了3万名农村纪检监督员,“有证、有职、有权”监督农村集体财产,向农民“身边的腐败”亮剑。
“我们是选举出来的”
在郴州市资兴市田心村,半月谈记者见到了村纪检监督员欧呈芳,他自豪地说:“我们是选举出来的。”2011年6月,村委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出欧呈芳、李宝松、陈安国三名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一位村民表示,选举产生的村纪检监督员与过去聘任的完全不同。选举产生的村纪检监督员,代表的是村民的意见,而聘任的往往“比较听话”,代表的是村干部的意见。
资兴市农经局局长李小平说,2011年4月,资兴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换届选举的通知》,文件要求选举中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现职村干部及其家属和三代以内的亲属均不得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郴州市委农村部部长黄志文介绍,全市2011年在村民委员会换届时,同步进行了村组民主理财小组的选举,共选举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万余人,同时被乡村党组织聘任为纪检监督员。
“我最满意的是这个红本本——郴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证。它对我们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监督的范围、享有的权利、工作报酬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手中有证,证上有章,我们监管起来理直气壮。”资兴市新民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李世明拿着工作证高兴地对记者说。
郴州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唐甲良告诉半月谈记者,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证是郴州市的首创,得到农业部的肯定。早在2005年,郴州市就制定相关办法,第一次设计监制工作证,当年发放后反响很好。2011年又重新监制工作证3万余本,发到全市2963个村和部分组级监督员手中,受到群众的欢迎。
“实实在在进行监督”
在资兴市新民村的财务票据上,半月谈记者看到一张原始发票“洗相费”:金额为5元,票据上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李世明签了字,盖了章。他告诉记者:“村级财务不论收支大小,我们都要监督、签字。2011年10月,有一张800多元的发票,因手续不全,我们不予签字,最后没能报销。”
资兴市唐洞街道办事处农经站站长胡佩琴说:“在没有实现村账乡代管之前,村组会计处理账务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发票想给你看就给你看,不想给你看,就直接入账,村纪检监督员无可奈何。现在是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没有在发票上签字盖章,到我这里是报不了账的。如果给他们报了,我会受到批评,而且年终考核也要扣分。”胡佩琴说,这从源头上遏制了村干部的不规范行为。
半月谈记者在北湖区郴江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档案中看到,七里洞村36个门面招租价值2800万元的公开交易资料上,明确记载交易前的“四议两公开”程序、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组长何炳龙介绍:“所有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处置项目、服务采购项目都必须纳入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中心集中交易。交易过程中,我们都要全程参与。”
桂阳县荷叶镇新市村纪检监督员谭红旗告诉记者:“现在我们是手中有证,证上有章,镇里把关,村里一分一厘的开支、每一项资产资源交易,都要认真监督。”
“监督有成效,管理待完善”
资兴市田心村党支部书记陈国庭告诉记者:“有了监督,虽然办事程序多了,但是非常值得。过去一些群众以为村干部就会贪污,真是浑身长嘴都说不清。现在发票上有纪检监督员审核签字,账务上有乡镇农经站严格把关,资产处置有集中公开交易,所有财务要到网上公示,群众再也不会随意猜疑。”
一些村组纪检监督员们反映,目前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国家没有出台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规,造成审计主体不明确,审计处罚没有约束力。了解情况的群众表示理解,不了解情况的群众认为是“官官相护”。
二是乡镇农经人员过少。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村组管理集体资产大幅增加,村组集体“三资”管理任务日渐加重,而乡镇农经管理力量极为薄弱,工作难以推进。
三是惠农补贴公开力度须加大。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凡是征地拆迁的补偿款必须对外公布,同时抄送给农经部门,以便加强监督。(半月谈记者 陈文广 禹志明)
(来源:《半月谈内部版》2012年第2期;策划:许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