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暗道:"下蛋母鸡"被变卖 (3)
两行字的“请示”,四个字的“同意处置”,辅以公章,便是变卖村民共有的几亿元集体资产的全部手续。
“以‘村委会研究决定’的形式申请处置村集体资产,是越权可笑的荒唐行为。”暨南大学教授喻季欣说,不仅村委会的决定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的决定,村委会的公章也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的签名。
对此,冯柏昭等村民说:“村里公章就在冯维根手里,他还不是想盖就盖?问题是上级领导为什么轻易批准?”
“公章是我同意街道党政办盖的,‘同意处置’四个字是他们代写的。主要是当时没有认真核对有关细节。”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麦少怀对记者说,“没有政策规定要做什么审核。当时有上级领导打了招呼,不好违命。”
“保命物业”安全之忧
“在村资产的监管方面,一旦市镇职能部门被‘腐蚀’,具有执法权的各级纪检司法部门将成为群众倚重的‘最后防线’。”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对记者说。
鹤山市多位干部群众反映,冯维根等涉案人员在当地背景深厚,其亲属长期担任江门、鹤山两地核心部门要职,导致审核环节形同虚设。
“当地还有干部长期把冯维根当成‘幕后财源’。”冯锡超等村民说,这次冯维根等人私卖集体资产,一些干部就是“实际的买家”。
村民冯德洪说,冯维根等人私卖村资产事实确凿,查办取证应该不难。据鹤山市住建局提供的查询结果,原权属中东西村的已过户商铺,比中东西村村委会提供的拍卖资产清单还多出20多项,且售后资金不知去向。
冯锡超说,村里物业的拍卖,是由冯维根侄子开设的拍卖行一手操办。“我们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拍卖过程存在伪造虚假评估书、拍卖公告、成交协议书、置换协议书等虚假证明文件,制造虚假拍卖事件,但一直没有人去调查核实。”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与不能自由买卖的集体土地不一样,这些置换的物业具有完全产权,对其交易,目前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法规,有的地方房管部门以内部文件规定,在交易登记要件中加一项“村民大会纪要”、“村民同意书(手印)”。“说到底,鹤山市住建局把中东西村的集体资产,当做普通的企业资产处理,只认公章和法人代表,村民的自治权利没有得到保护。”
“中东西村的教训显示,广大村民没有‘保命资产’的处置权,是十分危险的。”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这在全国具有警示意义。”(半月谈记者 梁钢华)
调查篇之二
资产暗流拷问监管缺失
半月谈记者在江苏基层调研发现,近年来村级资产不断壮大,为村官腐败提供了更大潜在空间,而村级资产流失引发了群众的普遍不满。仅南京市纪委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市先后查处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7件,一批腐败村官纷纷落马,其中大多与侵吞集体资产相关。
村级资产壮大让监管更复杂
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大泉村党总支书记张正宏告诉半月谈记者,作为村级经济的带头人,壮大村级资产目前是许多村支书的重要任务,自己也不例外。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相比,村级组织近年来掌握的资产大为增加,直接加大了村级资产监管的复杂性。
以南京市鼓楼区江东村为例,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该村村部利用临近江东路的闲置土地,盖了很多门面房,并将这些门面房出租给商户。据该村原书记孟某向南京市纪委交代,仅租金,村组织就能收到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