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离婚后向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要求将女儿改姓,并将籍贯由河南变更为北京,派出所以赵女士提交的申请材料不足为由未予办理。赵女士作为女儿的代理人将朝阳区十八里店派出所告上了法院。昨日,本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据介绍,赵女士和丈夫于去年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女儿被判归赵女士抚养。赵女士称,为了女儿的身心健康,也为了能让女儿更好地融入新家庭开始新生活,她要求女儿随她改姓赵,籍贯由河南改为北京。今年5月5日,赵女士向派出所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女儿的姓氏和籍贯。但她的申请遭到了派出所的拒绝。
在法庭上,十八里店派出所的辩护人表示,根据公安部及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离异夫妻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需要提交双方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协议书,并经分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赵女士则表示,她跟前夫已经没有联系,派出所要求补交的材料根本不可能实现。
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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