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长是“高危位子”
董永安究竟因何事被调查?目前尚无定论。但不少人士注意到,在董永安的现任职位上,曾有3任交通厅厅长因贪腐“落马”。
据了解,在董永安之前“落马”的3任交通厅厅长,都有各自的“廉政名言”。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1997年10月,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曾锦城案发后,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河南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
2001年3月,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结果,在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熟悉董永安的人都知道,他也有自己的“廉政名言”。
“常修从政之德,常思富民之策,常怀律己之心。”2004年4月,在安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市政府市长的董永安,用这3句话概括了自己的从政原则。
他解释说,要常修从政之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常思富民之策,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要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袭。
但是,事实证明,这些豪言壮语只是停留在了口号的层面。为何几任交通厅厅长都曾雄心勃勃,誓与腐败斗争到底,但最后仍在金钱面前折戟?
“河南在交通设施上的巨额投资,吸引了不少商人的眼球。为承揽工程任务,不少人托关系找门路。在利益诱惑面前,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监管体系,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的意识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可以说,交通厅厅长是个‘高危位子’。”河南省一名法律界人士说。
重点领域反腐任重道远
“重点工程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直接推动了地方经济实力的提升。然而在一些地方,伴随工程完工的,是一批领导干部的‘倒下’。这种现象不仅突出表现在河南省的4任交通厅厅长身上,四川、江苏等省的交通厅厅长也都因为工程建设中的巨额经济犯罪相继‘落马’。”郑州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认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与投资和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有关,再加上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很容易导致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以及“条子工程”、“人情工程”泛滥。
这位学者建议,对于交通等重点领域,要实施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
也有专家认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为此,应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注重从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记者邓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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