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程层层转包,东西湖区一工程项目包工头陈训涛与承包的劳务公司产生分歧,双方僵持不下,导致23万工程款一直未结算。18名工人成为这场纷争的无辜受害者。昨日,在市法援中心的“免费”帮助下,工人们历时一年终于讨回了辛苦钱。
2009年5月,陈有明等18名农民工被包工头陈训涛带领进入某劳务公司承包的东西湖区某工地,从事泥瓦工、粉刷、贴砖等劳务工作。可是到了2009年12月28日,总计23万余元的工资仍不见踪影。原来,因为工期问题,劳务公司又找了陈训涛手下另一包工头金某,两个包工头对施工量的认定、工程款的划分存在分歧,导致劳务公司迟迟未结算。春节过完一个多月之后,工人们依旧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2010年4月1日,18名工人来到东西湖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由劳务公司支付23万工资。然而,劳务公司并不服气,他们也并没有按照裁定予以支付。后来,劳务公司负责人还向东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18名工人又来到了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周斌答应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帮他们打官司。然而,一审的判决却让这些工人心凉了半截:法院认定劳务公司不用负相关责任,被判无责,23万的债务直接由陈训涛来承担。
2010年10月,18名农民工到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昨日的庭审中,周斌律师据理力争,提出了八项具体理由,随后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定陈训涛承担对于工人工资的直接还款责任,劳务公司应当承当连带责任。至此,18名农民工终于讨回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钱。(记者 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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