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宋某萍,看到老板出手阔绰,心理渐渐失衡。为了加入高收入人群行列,她很快“悟出”一条快速致富的秘诀。两个月内,她持伪造的身份证,连续应聘5家桑拿中心的收银员,趁夜深人静,先后5次盗走营业款。日前,宋某萍因犯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
2010年3月2日,宋某萍持着不法分子伪造的“江玲琳”的身份证,来到鼓楼区某桑拿中心应聘。这张身份证是她在路边地摊花100元买来的。经过简单考核,年轻漂亮的宋便被聘为该中心的收银员。接下来的两天,她工作认真,尽心尽责,获得单独接触现金的机会。第三天上班至深夜时,宋某萍趁一块上班的另一名收银员去洗手间之机,将收银台抽屉内的9200元现金盗走,随后不辞而别。
第一次假应聘真盗款得逞,宋某萍贼胆更大了。2010年3月12日,宋某萍如法炮制,持着新伪造的“陈飞华”身份证到鼓楼区某桑拿应聘,依然应聘收银员。同月17日6时许,独自上班时,宋将收银台抽屉内的7600元钱盗走。
两次出手都轻易过关,宋某萍胆子大了起来。之后,她干脆持着伪造的“陈飞华”身份证连续应聘两家桑拿城。其间,她不仅顺走营业款,连顾客寄存的现金、数码相机、手机也不放过,一旦得手便“人间蒸发”。
2010年4月26日,为加快致富步伐,宋某萍故技重演,又成为光明桥一家温泉桑拿会所的收银员。同月29日5时30分,宋某萍趁收银员蒋某去洗手间、实习收银员邓某熟睡之机,拉开蒋某负责的收银台抽屉,盗走现金26000元。当日上午7时许,宋某萍在火车北站,被这家桑拿会所员工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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