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曾名列“污染城市”之一,该市原环保局长文铁军的“落马”备受关注。昨天,记者从攸县法院和攸县检察院获悉,文铁军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万元、美金2000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该案目前已尘埃落定,文未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0年,文铁军在担任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陈某、何某等21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现金129万元、美金2000元。
文铁军的判决书长达23页,列举其具体犯罪事实21项。作为环境保护的专业人士,文铁军做得更多的是跨越政策法律,违规审批、违规批准更改生产工艺、推迟重污染生产线的关停时间……其在任环保局局长期间,了难环保问题触目惊心。
记者在判决书上还看到,文铁军的辩护人提出“近几年被告人上缴市纪委红包礼金7.18万元,应从受贿数额中扣减”的意见。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文铁军上缴市纪委的红包礼金属于查明他受贿数额的范围,故法院没有采纳该辩护意见。“文铁军是一边在上缴纪委红包礼金,一边在了难环保问题受贿。”审案法官说。
湖南省经仕集团是株洲市环保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2005年,文铁军让经仕集团董事长唐某在株洲县的氧化锌项目顺利获得环保审批;2008年,文把该厂的烧结床列为第二批关停,增加了唐的盈利空间;2003年和2008年,该厂因环保问题被举报,文帮他协调和疏通关系;对该厂“农赔”时给予支持;2008年,文允许该厂在结床工艺关停时改为炉排式烧结工艺;文拨给经仕集团30万元煤改气补贴资金。唐为了感谢文对他们企业的关照,于2005年至2009年共送给文16万元人民币和2000元美金。
株洲市石峰区白马精炼厂炼铅产生的二氧化硫废气对环境污染很严重。文铁军把该厂安排在第二批关停,让其多生产了近一年时间。2009年年底,该厂法人代表吴某想进行技术改造,上一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炼铅生产线,从而恢复生产。他为感谢文的关照,于2007年至2009年先后4次送给文共2.7万元。
案发后,文铁军主动向株洲市纪委如实供认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已退缴全部赃款。法院认为,文铁军非法收受12位行贿人的财物,均系他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潇湘晨报 王兴夏 彭志敏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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