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一时的南方医科大博导卿三华被劫杀案昨日有最新进展,犯罪团伙中的重要凶徒尹智龙在广州中院受审。4年前这起手段残忍的劫杀案,曾因为罪犯的量刑问题引发社会讨论,当年的5名案犯都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尹智龙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对于此前的5名被告人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官表示,不能因是先抓到的,就判处死刑,罪责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案件回顾9人撞车党深夜劫杀博导
卿三华教授生前是全国知名胃肠恶性肿瘤专家。2006年8月10日凌晨,卿三华从南方医院驾车离开,行驶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碧海湾附近路段时,遇到了预谋抢劫的一众匪徒。
据刑侦档案显示,尹智龙、阳志刚等9名歹徒驾驶一辆面包车追尾撞车,诱使卿三华下车查看,随即掳人抢车。歹徒分三路行动,一路立刻将抢到的本田车开走销赃,一路中途下车、根据逼问到的银行卡密码找取款机提款,另一路歹徒将卿三华绑架至清远。由于歹徒拿到的密码错误,继续逼问时,卿三华惨被殴打致死。
由于歹徒在作案时一名出租车司机目睹过程,案发3天之后有5名歹徒被抓获,尹智龙等4人逃脱。
2007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已掌握的案情对先到案的5人作出一审宣判,周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谋钦、阳秋勇无期徒刑;刘青峰有期徒刑15年;阳志刚有期徒刑14年;同时对死者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情况一并判决。
宣判后,死者家属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也提出抗诉,认为犯罪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民愤极大,主犯周国华应当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也应重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要犯受审避重就轻否认是主谋
昨日,要犯尹智龙在广州中院受审。该案的9名涉案人员都是湖南洞口县人,有尹智龙的多名亲属从湖南老家赶来旁听,但受害人家属没有到庭。
公诉人当庭指出,尹智龙是案件的主犯,对卿三华实施了残忍的虐杀。记者看到,今年42岁的尹智龙一直表现得很平静,他承认抢劫事实,但却否认自己是主犯。“主意都是刘谋钦出的,是他找的人。”尹智龙说自己起初没有下车掳人,他没用钝器打过受害人。其他人之所以都指认他是主犯,是因为他在逃。
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说,在逼问卿三华密码的过程中,尹智龙是打得最起劲的。卿三华第一次说出密码后,尹智龙守在受害人身旁,当得知密码不对时,尹智龙持铁水管、羊角铁锤,与阳秋勇、廖继友、刘怡顺一起继续殴打逼问密码。尹智龙边打还边喊:“不说出来就打死你!”并且将卿三华的衣服割烂,扭成绳状缠绕在卿三华头部,最终将受害人虐打致死。
公诉人指出,同案人供述表明,尹智龙还是犯罪的提起者之一,并且是埋尸的领导者。此案发生在闹市区,是预谋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尹智龙避重就轻,认罪态度差,且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其死刑。
经一个上午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合议后再对此案开庭或宣判。
4年前受害人家属提出的巨额索赔,因被告人没钱而无法兑现。记者昨日下午电话连线卿三华的妻子饶女士,她情绪激动,不满此前对5名被告人的判决,她表示“都没有意义了”,不愿再就此案接受采访。
法官释疑还有人未归案所以没立刻判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告诉记者,此前的5名被告人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一个关键在于尹智龙等人在逃,部分案情还有待查明,不能判处周国华死刑立即执行。
“不能因为先抓到,就判处死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曾以论文分析此案,认为多名被告人共同致死一名被害人的案件,要分清各被告人的罪责,做到区别对待,绝不能一律判处被告人死刑。
在本案中,当时有4名同案人未归案。根据当时的证据,未归案的尹智龙可能罪责最重。法官如果在罪责划分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判处其他被告人死刑,显然有悖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直以来,负责追逃的公安民警压力巨大。不断有人质疑法院判决,认为“不以命偿命”对受害者不公平、放纵了其他犯罪分子。
对此法官表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审判监督程序”的专门规定。一旦在逃的同案人被追捕到案,必将进一步查明真相、分清罪责。司法机关必将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
(记者/刘冠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