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39年的张老汉,七十多岁了,在与刘某做生意的过程中,无形之中就对其产生了说不出的好感,正是被这种莫名的“好感”驱使,张老汉“散”财十多万。
家住武进湖塘的张老汉,虽然年事已高,但精力还是比较旺盛,五六年前,因为生意上的往来,张老汉认识了刘某。两人很是投机,生意做得也很红火。相处一段时间后,张老汉对比自己小近20岁的刘某就逐渐产生了超过生意上的信任。2008年6月17日,刘某找到张老汉,说自己急需资金周转,希望其能出手相救。张老汉没有犹豫,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一段时间后,刘某多次向张老汉借钱,对此,张老汉都没有怀疑刘某的还钱能力。
一次,张老汉因事到刘某家,看见楼道走廊中写满了“刘某借钱不还是××”、“刘某借钱不还是大骗子”等字样。不知为什么,见到这样的情形,张老汉竟然无动于衷,还动起手帮刘某擦去墙上的这些污言秽语。至同年12月20日,刘某先后十八次向张老汉借款,借款合计12万余元。到2009年后,张老汉似乎如梦初醒,催着刘某还钱。可是这时候,刘某已经债务缠身,哪里还有钱还给张老汉?
无奈之下,去年4月,张老汉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偿还所借欠款。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12万余元的事实,由其出具的借条为凭,据此,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张老汉的12万余元。然而已经身无余财的刘某拿什么来归还呢?
作雪 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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