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辉县市(县级市)万仙山景区,“五一”期间,景区不仅没迎来游人如织的场面,反而陷入瘫痪。
由于山村变成了景区,景区内的村民建房要被罚55万元,拆房子也要被罚2000元;景区内的村民不准用面包车拉游客,把车换成政府要求的电动观光车,依然要被罚款。在种种矛盾难以调解的情况下,“五一”前,村民以停业、堵路等方式抗议种种处罚,使景区经营陷入瘫痪,被迫停业整顿。
发展旅游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在万仙山景区,原本贫困的山村开发成了旅游景区,旅游发展了,群众与景区开发者、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何却恶化了?
村民:建新房罚55万元,拆旧房罚2000元
5月3日,记者赶到万仙山景区时,景区依然在停业之中。景区大门口,一位从新乡来景区内南坪村办事的人要进入景区,景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并要求其签了安全责任书后才放行。
记者扮成一位村民的表弟才进入了景区。村民告诉记者,景区大门是景区内郭亮、南坪、水磨3个行政村1500多名村民出入的唯一通道。来到南坪村,记者看到停车场上8辆电动观光车整齐停放,整个南坪村冷冷清清,没有游客的身影。
记者调查发现,引发景区此次停业的导火索是村民建房问题。
南坪村村民李福山告诉记者,2007年11月,他征得了村民小组全体成员和村委会的同意,并向小组缴纳了6500元购地款后,准备在南坪游客接待中心房后盖新房。
“后来,乡里和当时的旅游公司总经理郝卫东说,要向景区交3000元平整地基的保证金才能盖房。”李福山说,2008年年底,他向景区交钱后,景区还派车帮他清理了石头。
此后的一张处罚决定书却让李福山大吃一惊。2009年7月21日,李福山收到一份《辉县市旅游风景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称,“李福山属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于2007年底在万仙山景区南坪游客中心后边开山从事建设活动,处以五十五万元罚款”。
“没多久,我又收到市法院下达的《行政裁定书》和《行政案件执行通知书》,要强制执行55万元罚款和8150元的执行费。后来,法院经过调查,说我们家情况特殊,不符合执行条件。”李福山无奈地说,“盖房子的事也就一直搁这了,我一直反映,上边总是说让等规划。”
村民们向记者反映,不仅李福山家那种在新宅子上盖房子要罚钱,旧房拆了重盖也要被罚钱。
村民安宝山家因老房破旧无法居住,去年国庆节时,他将自家房子拆掉了。“今年3月,旅游局通知我们,拆了老房盖新房要交2000元罚款。和我一样拆旧房子的9户村民都要罚款”。
安宝山向记者提供了一张罚款收据。记者看到,收据上收款单位填写的是“辉县市旅游风景局”,单据中“违法(章)事项”和“处罚依据”栏都是空白,并且9家村民的1.8万元“罚款”合并开在了一张罚款单上,收据上加盖着辉县市旅游风景局财务专用章。
按照政府的要求,安宝山交了2000元罚款,但他的房子还是不能建。“旅游公司把守着出入景区的大门,不让我们把建筑材料拉进来。”安宝山说,“旅游公司要我签一个《居民建筑保证书》,并交3万元的押金才能盖房子。”
“乡里和景区一直说是要等景区规划出来之后才能盖房,可都等了四五年,规划还没有出来,还不让老百姓盖房子。”一位村民很不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