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残疾证》却被要求全额买票
告赢地铁,再告公交。昨天(18日),曾状告广州市地铁公司歧视残疾人的广东河源残疾青年朱明国,正式接到法院立案通知,其状告广州珍宝巴士有限公司歧视案已在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正式立案。
出示《残疾证》司机不理睬
朱明建有语言障碍,今年他被残联评定为二级残疾。他说,今年4月6日,自己乘坐广州珍宝巴士241路,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后,公交司机不予优惠并要他交纳全额票款。他向公交司机解释广州助残规定及相关文件,司机也没理睬。
朱明建称,这是他第二次乘坐广州珍宝巴士被拒绝优惠。去年9月3日,朱明建当时的残障级别还是三级残疾,他乘坐广州珍宝巴士,出示《残疾证》后,司机同样要求朱明建买票,不优惠。为了不影响车内其他人的出行,朱明建花了2元钱购买了全票。
“广州地铁已经不分等级对残疾人优惠了,公交还不优惠,公然违规。”为维护残疾人公交乘车优惠权,朱明建又一纸诉状将广州珍宝巴士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在诉状中,朱明建请求法院判令珍宝巴士公司向他赔礼道歉,并返还公共汽车购票款4元;并赔偿原告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00元。
昨天,该案在萝岗区法院正式立案。
此前告地铁胜诉
此前,朱明建曾状告广州市地铁歧视残疾人优惠乘车权。案件宣判后,他已拿到了广州地铁退还的一半车费3.5元。
“我要的不是这三块五,我要的是残疾人乘车优惠的权利。”朱明建说道。
根据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本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乘坐。”朱明建认为,他依法享有优惠乘车权利。
朱明建认为,无论从残疾等级和户籍上讲,广州珍宝巴士有限公司对其乘车不予优惠的行为已是违法。朱明建说他还借鉴上次的维权经验,自行起草了起诉状。(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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