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满大街跑的电动自行车这两天甚至比汽车还扎眼!全国1.2亿辆,因四部委的一纸禁令,大部分失去了自由,因为它们超标了。许多家庭都有一辆甚至几辆电动自行车,可是面临限期淘汰,电动自行车是进还是退?该怎么处理呢?
其实,早在3月18号,四部委就下发了这个《通知》,电动自行车企业从此坐不住了。两个多月后的5月28号,300多家车企和多个省市的电动车协会在无锡召开了一个应对会。江苏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强调,中小企业的压力最大。
胡刚:这个通知下发之后,主要对中小企业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对于中小企业它无法取得电摩资质,就得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来生产经营,所以他的生存空间就被压缩,压力就大了。
协会的压力同样大。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毫不讳言,这份通知是“重磅炸弹”。
陆金龙:这个通知,相对而言,对整个产业,特别是企业来说,震动是比较大的。
按目前执行的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超标的电动车将被淘汰。业内人士透露,按照这一标准,目前,市场上的1.2亿辆电动自行车多数都不能上路。
胡刚:我们并不了解,到底有多少车是超标的。但据我了解,确定存在不少的。
《通知》并未统一各地“限期整改”的具体时间,但这反而让江苏的周小姐心里不踏实,因为她家买了三辆电动自行车。
周小姐:当初我买的时候,并没有人跟我说,还有这么个要求。现在我好好的车就不能上路了,我无法接受。因为我家里现在有三辆嘛,我自己包括我父母都有。我就是希望,我们家这样情况能让我骑就行。然后他不是要整改嘛,整改的钱别让我出就行。
如果周小姐在深圳生活,6月6号后,她家的三辆电动自行车车将只能在光明、坪山两个区和龙岗部分街道行驶。其它区24小时禁行电动车,违者罚款200元。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认为,地方应准确理解《通知》中“限期整改”四个字的前提条件。
陆金龙:这句话前面还有很多话:要本着平稳过度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它是鼓励群众主动置换。群众他不主动呢?那么你还要看群众的意愿呐。然后要结合本地实际,提请政府制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度时间。后面才是:“限期淘汰载用电动自行车” 。
陆金龙透露,针对企业和消费者的种种担心,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已经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上级协会递交报告,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并已经开始与相关部委接触。
陆金龙:主要诉求还是:一个呼吁加快修订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的标准;第二个就是对目前市场上拥有的1.2亿电动自行车,我们建议政府部门采用软着陆的方法,包容的方法让他自然淘汰。
他还建议各地可以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给电动自行车这种民生交通工具一个生存空间。
陆金龙:我认为地方政府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妨开听证会,听听制造商、销售商、消费者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东西,可行性、可操作性更强一点。不会出现政策“翻烧饼”现象。(记者汪群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