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00多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企图通过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逃避法律责任。日前,某国有银行信贷科长刘某某被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
据查,刘某某2003年进入某国有银行工作。其想赚钱,但苦于没有方法,便想利用职务权力谋取好处。于是,其在任信贷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控制贷款授信额度、贷款保证金和抵押物房产评估价值的高低等手段帮助某木业有限公司、某工贸有限公司谋取好处。刘某某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以借钱为名从下属某木业有限公司某某处得款共人民币550万元,并接受下属某工贸有限公司某某赠与的部分干股分红人民币671705元。
刘某某拿着这些钱肆意挥霍,为自己和女友购买宝马跑车、奥迪房车等高档车,中天花园连廊别墅高档房屋,并在网上上传自己的奢华生活照片。
2010年1月,刘某某察觉自己高调的生活作风引人怀疑,立即到深圳与某木业公司负责人订立攻守同盟,补签了虚假的借款协议,并将用赃款购买的高档汽车、高档房产过户给该负责人,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但刘某某没有想到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同年3月,刘某某被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抓获。
刘某某在接受检察院询问期间,主动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检举了他人收受贿赂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已经追回赃款人民币300余万元,刘某某被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贵州商报 杨敏 刘信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