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刚毕业的小李满怀喜悦地准备到招聘单位上班,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一张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的体检报告,招聘单位解除了和他的就业协议,小李说接到消息的那一刻,感觉脚下的路瞬间断了。
去年年底,即将毕业的小李加入到求职的大军中,投简历,笔试,面试忙得不亦乐乎,今年三月他被一家电器销售公司看中,通过入职体检后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而随后,他应聘的一家大型国企发来的一则短信让小李改变了主意。
小李:说我通过了他们(大型国企)的考试,叫我过来签约。
无论是专业,还是职业期望,小李都倾向于这家国企,于是他和电器销售公司解了约,和这家国企签了就业协议。不久,小李接到通知让他到西安体检。对于自己是乙肝病毒携者这一点,小李没有隐瞒。
小李:我接到通知的时候,就给(某大型国企)建安公司的冯老师说了我的身体情况,他当时说可以,口头上答应。
对方的话让小李感觉很轻松,但体检结果出来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小李:他们就说我身体病情比较严重,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所以就让总部给我开了解约函。
体检报告显示:小李肝功能正常,乙肝1、4、5项呈阳性,也就是常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但肝功能各项指标正常,没有肝脏炎症的人群。就因为这个原因和自己解约,小李觉得无法接受。
小李:国家规定,任何就业单位或者学校不得因为乙肝病源携带者而拒绝录用。
事后,小李拨通了对方电话,希望再争取一下。
小李:我是乙肝病源携带者,并不会传染的,到公司来当文秘是可以的。
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我当时不是说传染的问题,就是说是为你个人好。你的身体状况是不能累,而且生活要有规律。
被拒绝后,小李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北京一家公益组织,在他们的指导下,小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陕西分所晁健宇:我们国家可以这样说,乙肝病源携带者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有将近一亿多人。如果说用人单位都来拒绝乙肝病源携带者参加工作,对他们的就业平等权进行歧视的话,影响的可能不像个案当中是某个个别的人,而影响的可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
今天(7月27日)上午,在律师的陪同下,小李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起诉用工单位,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知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