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李某和司机王某驾车行驶途中,被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追尾碰撞发生交通事故,本来王某开车正常行驶责任轻微,却因法律意识淡薄未能保护现场,而因开车离开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者。
两辆大货车追尾
电动三轮车车主被压车下
7月21日17:12左右,在商河辖区内,一辆拉沙子的大货车与前方行驶的一辆大货车追尾相撞,两辆大货车在相撞过程中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接触,电动三轮车及驾乘人王某被翻入路边的大货车压在车下,一个年仅24岁的生命被突如其来的车祸吞噬。
接到报警后,商河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刘吉卫、刘晓利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现场有三辆肇事车辆:一辆轻骑牌三轮摩托车、一辆大货车以及货车下压着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办案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出应该还有一辆肇事车,且应为大型车辆。民警经走访目击者得知,确有一辆大货车与停在现场的大货车发生碰撞,但该车没停车而是逃离了现场。
逃逸肇事货车被找到
两嫌犯被抓获
在侦查过程中有一辆鲁M32××6大货车进入民警视线。7月29日,办案民警赶赴滨州市惠民县,在嫌疑车辆挂靠公司和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找到车主孙某。据孙某介绍,该车已于今年4月份转卖给商河县郑路镇李某。办案民警在郑路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火速赶到李某家中,嫌疑人李某的妻子看到民警的到来面色慌张,她说李某已有四五天没有回家了。但民警经走访村民了解到,就在当天李某还在村中出现过。
7月30日一大早,嫌疑人李某主动给办案民警打来电话,称肇事车停放在郑路镇一企业院内。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赶到时,郑路派出所民警已将李某和鲁M32××6嫌疑车控制,办案民警顺利地将其人、车带回交警大队。经询问,李某承认其车的确于7月21日在商河肇事,自己是车主,当时开车的是聘用的驾驶员王某。办案民警即刻传唤驾驶员王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李某、王某对交通肇事后开车离开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意识淡薄“很受伤”
一对法盲将面临巨额赔偿
据李某、王某交代,事发时王某驾车,李某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发生交通事故后,两人看到后面大货车侧翻到路边,并有一辆摩托三轮也被撞翻在路边。两人觉得被人追尾不怪自己,害怕停车后牵连上责任,便快速开车离开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本案两个主人公李某和王某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犯了糊涂,没有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反而驾车离开,做了一对“糊涂哥”, 等待他们的将是巨额的经济赔偿和法律的制裁。驾驶员王某已被依法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刘志海 刘晓利 记者 孙晓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