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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涉贿受审 情妇检举有望减刑

2011年08月23日 10:5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涉案4200万 门头沟原副区长受审”追踪

  昨日,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一案在一中院二次开庭,检方补充提交了两份新证据,证明闫永喜的情妇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曾检举揭发了大部分案情。

  证据一

  帮承揽项目收7万美元

  今年1月,本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整天。当时,对于检方指控的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余万元,闫永喜只承认170多万元,其中包括给情妇买房子、用情妇母亲的名义骗取拆迁款等。

  昨日上午10时许,本案补充开庭约20分钟,检方补充提交了两份大兴法院做出的已生效判决,用以证明闫永喜曾经收受刘文华、刘文建的7万美元。

  据检方称,当时闫永喜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刘姓兄弟承揽门头沟区罚没砂石的清运工作,刘姓兄弟赚取了运费590余万元后,给了闫永喜7万美元的好处费。

  对此,据闫永喜的辩护人称,闫永喜对数额未表示异议,但因刘姓兄弟是闫永喜妻子的兄弟,那些钱只是亲友间逢年过节的礼金。

  证据二

  情妇检举有望轻判

  此外,检方还补充提交了一份办案说明,证明当时反贪局在掌握了闫永喜的部分案情后,曾找到其情妇毛旭东了解情况,结果毛旭东还说出了闫永喜涉嫌的其他案情,包括如何花500万养藏獒等细节。

  虽然毛旭东也因此被提起公诉,但检方认为,毛旭东不仅构成自首,而且能检举揭发,属于重大立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有望被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这一份办案说明,闫永喜没有表示异议。

  检方

  涉嫌构成三项罪名

  结合两次庭审检方的指控,闫永喜的作案手法包括利用职权索要房屋、骗取拆迁款、帮人承揽项目后直接收受好处费、转让土地受贿等。

  检方认为,闫永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务、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均特别巨大,应当被追究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对此,此前庭审时,闫永喜曾表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所在的冯村,借把冯村壮大起来实现自己的抱负。

  由于昨日庭审主要围绕两份证据展开,闫永喜没有再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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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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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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