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晚,一对夫妇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开车要拐入小区南门时,因减速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 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夫妻头部被打破流血。经核实,宝马司机为李某,15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
昨日,李双江到医院看望了被打的伤者,并进行了道歉。目前,李某已被北京市海淀区警方拘留。
鞠躬致歉,一度带哭腔
昨日下午2时许,李双江赶去医院探望被其子打伤的别克车主夫妇,同时前往的还有解放军艺术学院的相关领导。据新浪网报道,李双江一进门就诚挚的给伤者道歉,“我没有教育好儿子,我对不起你们夫妇,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如右图)。说到激动时,他一度有些哭腔。临走时,他向伤者深深鞠了一躬,表示一定会给一个说法,不会放纵自己孩子犯的错。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李双江第一时间并不知道儿子出事了,昨日上午还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处理50年教学展的有关工作。听闻此事后,他与学院领导一起赴医院探望伤者并道歉。记者在探望视频中看到,李双江坐在伤者床尾,双方语气平和,道歉过程中伤者也一直在微微点头。
李双江之子或可免刑责
因为李双江之子只有15岁,法律专家大多判断,其很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丙杰律师就指出:“李双江之子如当真15周岁,那么除了“八大罪”,他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其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亦不能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公安只能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或罚款。撇开无照驾驶或其他违法行为,单看其打人事件,罚款数额不多,被害人有权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获得民事赔偿。”
北京燕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解释称:“未成年人犯罪没有专门的刑法条款,只是作为无罪(如不满14周岁)、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量刑情节而已。当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都有相关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教育与挽救未成年人。”
肇事奥迪经查为套牌车
昨日下午6点左右,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平安北京”通报了事情的处理情况。通报中称:“经民警连夜工作,查明苏某(男,1993年7月出生,本市人,某校高三学生)、李某(男,1996年4月出生,本市人,学生)对他人进行殴打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滋实”。其中李某即为李双江之子。目前,苏某和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中还提到:“经民警工作查明,案发时苏某驾驶的奥迪车悬挂车牌号码系山西省某司法机关一车辆所有,案发时该车及该车牌均在山西,可认定苏某车牌号是伪造的。”同时警方也查明,李春江儿子驾驶车辆中的枪状物为塑料玩具枪。
晋O 00888牌照轿车在过去4年中共有36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信息”。最近一次是今年8月31日,在京藏高速出京方向35公里处“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一位网友指出:“这辆套牌车违章时间跨度有三年,若不是此次出事,它是不是还能一直行驶下去?”(记者 蒋哲)
▶争议
“总归学不坏”的孩子打人了
事件发生后,李双江对儿子的教育问题也成为了网友讨论的热点。新华网2007年3月6日发布的一篇对李双江的访谈中,他曾表示:“我舍不得打儿子。要给孩子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让他们能快乐成长。”他同时认为:“孩子总归学不坏,因为我们所给他的东西都是正面的。”
网友@nadia指出:“从李刚的儿子到李双江的儿子,反映出的并不是一两个孩子的问题,而是这一代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子女的问题,甚至是这一代独生子女共同面临的问题,值得整个社会反思。”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教育专家陈丽冰教授指出,越是条件优越的家庭,越要在品德上有严格的要求,过度放纵对优秀人格的形成是不利的。
■纵深
网民催化公众事件解决
从最早的“李刚案”到今天的“李双江案”,一起公众事件发生后,网民都不同程度地成为了事件调查者和事件解决的催化剂。
昨日是此事发生后的第三天,也是此事在网络上发酵的第一天,网友“蝴蝶鱼”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事情发生后,李双江并没有第一时间去道歉,而直到自己儿子的名字在网络上传开了,他才想到要去道歉,不能低估网友们的围观所起的作用。”
著名网络舆情研究专家、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导沈阳指出,李双江迅速道歉的事实一定程度地反映出,在公众事件中,群体性的情绪会给当事人带来相当大的压力,逼迫当事人积极地面对。
沈阳认为,无论早晚,李双江道歉的积极态度是值得肯定的。网友们的围观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地让一些平日里的特权人物“有所觉醒”;在心理上也有助于一些平日里比较强势的人物“自我反省”,事情就会在围观中让事情一步步得到解决。
“李刚案”与此案,当事人都属于“官二代”或“富二代”,此类事件的网络传播格外迅速。对此,沈阳表示:“很多弱势群体在平日生活中就吃过‘官二代’、‘富二代’们的亏,他们对社会公平、权益保障的诉求非常强烈。”
他同时提醒说:“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事件的调查速度是不匹配的,往往事情还没调查清楚网上各种说法就传开了,这就要求有关调查的部门要将信息透明公开,并且要反应迅速,才能处置及时。”
“在肯定对事情解决催化作用的同时,也要小心网民情绪激化,演变成网络暴力。”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系副教授洪杰文指出,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