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中级法院9日宣判一起特大诈骗犯罪案,当地一农民以低价购买柴油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伪造检察机关等公文、印章,在两年多时间里诈骗36人2200余万元,且造成一被害人自杀身亡,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45岁的被告人刘献军系徐州铜山区茅村镇农民,做柴油生意。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间,被告人虚构能够批发到低价柴油用来做柴油生意的事实,通过伪造、使用“江苏省检察院职务犯罪及反洗钱办公室”、“中国石油江苏徐州销售分公司”等单位假公文、印章,以“借款”为名,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先后从聂某等18人手中骗取1800余万元。此外,被告人还先后多次收取高某等18人柴油预付款400余万元。
2010年8月,因担心事发败露,被告人携全家外逃。被害人聂某被骗取480余万元,喝农药自杀身亡。后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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