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9月13日
地点: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告人刘玉林48岁,是一位中年男人,光头,脖颈、手臂上青筋毕露,看上去挺凶。但在法庭上,他一直低着头,法官问什么答什么,细声细气,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牌桌上拿刀捅向牌友
今年1月26日凌晨1点,中年男人刘玉林和三名麻友在天心区解放四村一家麻将馆打牌。牌桌上,一名牌友喝多了酒,出牌略有迟疑。刘玉林是个急性子,他抱怨牌友不够利索。牌友也有点喝大了,听不得刘玉林啰嗦,起身操起屁股下的凳子就砸向了他。
在随后引发的混战中,刘玉林抽出腰间的尖刀,刺向牌友的腹部。牌友用手来挡,他又砍伤了他的手指。闯祸后,刘玉林躲开满屋子惊愕的眼神,逃离现场。直至今年6月16日,他因故意伤害罪被民警抓获。
这是刘玉林第二次站在法庭上,第一次是在1990年2月。同样因为故意伤害罪,他曾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7年1月才因减刑被释放。
受害人求情,判刑7个月
被捕后一个月,刘玉林的家人赔偿了伤者2.8万元。经过调解,刘玉林最终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害人上书审判长,请求法院对刘玉林作出轻判。
“以前伤人坐过牢,有仇家,所以身上常常带着刀防身。那天他如果不是喝了酒来打我,我绝不会拿刀来伤他。”刘玉林向记者解释过他身上带刀的原因后,顿了一顿,神色懊恼:“我的脾气很冲,害人害己。这次不知道又要进去多久。”
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刘玉林做出量刑。“犯罪嫌疑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系累犯。但念及此次犯罪已经赔偿了被害人所有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态度较好,本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记者手记
别成为情绪的奴隶
两起案件,三名被告人,都是激于一时之愤,出手伤人。
见多了少年人因血气方刚犯下的过错,回看这三名年过不惑“60后”的过激犯罪,不免令人叹息:人到中年,本是平和心态、修身养性的阶段,如果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任性而为,难免会犯下和青少年一样的错误。别让自己成为情绪的奴隶。(三湘都市报记者王智芳 龚化 通讯员 黄姝 实习生杨章程 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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