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小事起口角,联防队员沈某竟用斧头砍死了同事何某。昨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沈某的辩护律师庭上称被告人长期患有精神疾病。
2011年5月8日凌晨零时50分许,肥西县大柳塘居委会在外巡逻的联防队员报称:队员何某,男,63岁,大柳塘社居委聘用联防人员,联系不上,治保室的大门也被锁上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强行打开治保室大门,发现何某倒在地上,地上大片血迹,其头部受重创,已经没有气息了。
5月8日上午,与何某同在肥西县大柳塘居委会工作的沈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经查,5月8日凌晨零时40分许,被告人沈某因琐事与何某发生口角,后沈某情绪激动用斧子将何某砍死并逃匿。
在法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沈某表示:“属实”。但当公诉人询问案发现场的情况时,沈某则表示自己“记不清了”。
辩护律师表示,被告在1990年前后被查出有精神病,并一直在吃药,案发前一年多没有吃药,案发后经医院鉴定,被告处于“精神病发病残留期”,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窦若穹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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