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违规载人被拦下,两名女子不服交通管理竟当街撒泼暴力袭警,将交警咬伤,经鉴定交警李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近日,(江苏无锡)崇安法院审结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罚金5000元。
今年6月25日下午,邵婷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妹妹邵贤准备去吃饭。当两人行驶到一个路口时被当时值班的交警李某拦了下来。见有人阻拦,两姐妹顿时火冒三丈,气势汹汹地朝着李某喊了起来,“警察有什么了不起,其他电动车都带了人,你们怎么不管,非得来拦我们?”面对姐妹俩的出言不逊,李某耐心地让邵婷出示身份证和行驶证,但邵婷称这些证都在家里,没带在身上。
此时,身后的妹妹邵贤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让李某检查。当李某一个转身想登记身份证时,邵贤却以为李某是要没收她的身份证,伸手就要抢。几回下来,双方产生了争执并动起了粗。李某的同事马某见状便上前制止邵贤。岂料,邵贤情绪激动,在拉扯中,邵贤倒地。“你们摆明了就是人多欺负人少”,想到此,邵贤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爬起来就对李某和马某拳打脚踢,还狠狠地咬了李某一口。
邵婷见妹妹被欺负,立马上前帮助邵贤,加入了打斗的行列。就这样,两姐妹不顾形象当街撒泼,边骂边抵抗,围观的群众纷纷劝说。十几分钟过后才被赶来的民警制服,押进了车内,移送派出所处理。
“电动车载人后极易因为超过设计承重导致制动性不强,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李某告诉法官,“邵婷骑电动车载人是很危险的,我们交警把她们拦下,目的是让这些交通违法人员吸取教训,不再违法,哪知道这两姐妹情绪这么激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的教育,邵婷和邵贤均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承诺以后不会再骑车带人,更不会做事这么冲动。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邵婷和邵贤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电动车不能载人,一个守法公民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不要和交警闹纠纷,更不能使用暴力,否则就会构成违法犯罪。同时希望司机和交警能多换位思考,良好的行车秩序,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文中均为化名) (夏倩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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