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官员贪腐犯罪并“前腐后继”,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和予以重处固不可少,但我们的职能部门更应当深入反思某些强势部门屡屡犯事、官员不断走向腐败的权力构造及其配置、运行机理,在权力分散、平衡配置和制约机制上多着力进行改革
国土系统的高官最近再度出事。据报道,就在10月底,国土资源部原正局级巡视员刘允洲被送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他因涉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面临刑事审判。而在此前,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该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长温明炬、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等,也都因为涉案被开除公职直至判处了重刑。而再早些年,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样震惊了全国,也牵出不少大小官员。
而在地方,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四名在职副厅长中,有三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并有十多名领导干部受到检察机关查处。辽宁抚顺国土系统的江润黎、罗亚平以及贵州贵阳的樊中黔、安徽马鞍山的王海风等人也相继“落马”,同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的统计显示,仅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就有1978件,而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立案查处了961件,涉案金额达到3.2亿元。官员职务犯罪的发展势头似乎依然强劲,甚至出现了“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的态势。
应该看到,在对待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高层官员的犯罪问题上,中央及司法机关一直都采取了“从严惩治”的原则立场,司法机关在实际办案中也确实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对贪污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不惜动用极刑,其目的就是试图通过刑事重罚,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也向社会显示了国家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决心。
然而,人们的主观愿望依然与现实状况存在某些反差,“重典治乱”在控制官员职务犯罪上的成效并没有在短时期内呈现。甚至调查显示,在被查处的国家官员腐败案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发生在国家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近一个时期,屡打屡犯、顶“风”作案的倾向十分明显,官员腐败甚至呈现类似国土系统那样的“前腐后继”状况,通过司法审判从重判处职务犯罪的正向功能和效应也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类似中央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中权力过分集中、配置不尽合理和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目前仍然较为突出地存在着。
由此观之,如今又出现国土资源部局级官员刘允洲被控受审的案件似乎并不值得奇怪,因为我们虽然已经在多年之前判处了田凤山无期徒刑,也确实重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批国土系统贪腐官员,但这一系统过于庞大且过度集中的权力并没有受到真正的削弱和限制,一些重要领导岗位的职能划分也没有被科学地分解,某些方面,依然表现出职权设置的结构缺陷和缺乏必要的监控。
据分析,刘允洲同时是国土系统报社的主要负责人,就职位属性及其实权性质而言,被认为还是比较“边缘化”或者“虚化”的权力,但他依然可以通过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影响,借助“圈内关系”,打通关节为请托人谋取实质性利益,并进行不法交易、收取贿赂。可见,岗位权力的配置虽有虚实之分,但个人私欲膨胀、权力扩张,“虚”、“实”之间都可以进行不法勾兑,当权力缺乏边界和不受有效监控时,它们都可以被“有机组合”成交易的“商品”,成为贿赂的对价。
由此看来,要防止官员贪腐犯罪并“前腐后继”,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和予以重处固不可少,但我们的职能部门更应当深入反思某些强势部门屡屡犯事、官员不断走向腐败的权力构造及其配置、运行机理,在权力分散、平衡配置和制约机制上多着力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住官员腐败现象的进一步蔓延。(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