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温泉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利用工作之便,将客人的钱财偷走。落网后,他觉得没面子,多次想轻生,在大足县检察院检察官和看守所管教干警的帮助下,他放弃了轻生念头,认真接受改造。随后,该案由(重庆)大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一审法院在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了他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罚金2.2万元。
2010年10月,19岁的阿豪来到大足县某温泉宾馆温泉部上班,负责更衣室登记、收发衣柜钥匙的工作。
2010年11月19日晚上,他与同事阿强值班,他们接待了一位到大足出差的顾客。客人换好衣服,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和衣服一起锁进了衣柜中,便去泡温泉了。随后,两人用自制的铁丝圈打开了衣柜,将柜里的5300余元盗走。2011年5月29日,两人再次下手时露出马脚,随后两人被警方抓获。
据警方调查,两人共盗窃作案四次,盗得现金2.18万元。
大足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阿豪落网被关进看守所后,表情呆滞、情绪异常,多次称不想活了。 获悉此事后,检察官立即与看守所管教民警进行了交流,分析认为,阿豪扬言自伤自残、绝食抗拒,其实是感觉没有面子,想出监。
针对阿豪的情况,检察官找到了他最信任的婶娘对其劝说。同时还请来心理医生,为其进行心理治疗。在大家的帮助下,阿豪开始面对现实。
近日,一审法院在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了他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罚金2.2万元。(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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