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日)从中央政法委获悉,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中共中央办公厅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上旬对东、中、西部12个省(市、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及相关实施意见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中央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与各地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目前,2008年中央部署的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4个方面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司法职权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升到立法层面,政法队伍职业保障不断强化,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面貌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11月3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在京主持召开司法改革联合督查动员培训会。鲍绍坤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做好督查工作进行动员。会议强调,各督查组要以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为主要依据,紧紧围绕已出台的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开展督查,并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各督查组从推动改革、谋划改革的高度,牢牢把握督查重点、掌握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普通干部群众,掌握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在全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部门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各督查组成员出席了会议。(记者 王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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