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40岁的阿海为了讨债,把人非法拘禁了,不过在取保候审阶段,他又成功制止了一起正在实施的强奸案,做出了“将功补过”的行为。日前,湖里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综合考虑了案情和阿海的悔罪表现之后,法院对他免除了刑事处罚。
为讨债将人非法拘禁
阿松欠了阿舜10余万元,迟迟不还,阿舜无奈将他告上了法庭,打赢了官司,可他还是拒不还钱。而阿舜又欠了阿海钱,阿海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表示由他去向阿松讨债。
阿海说到做到,去年10月9日上午8点左右,他来到了阿松位于湖里区的住处,因为没讨到钱,他就将阿松带到了集美区的一间民房内关着,还将他打了一顿,阿松身上多处受伤,大的伤痕有巴掌大,后来经鉴定为轻微伤。
10月10日下午3点左右,阿海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后,就带着阿松到公安机关投案了。
色狼身下救出小女孩
不过,阿海在取保候审阶段,做了一件“将功补过”的事情。
据了解,阿海被取保候审后,就到亲戚开的一家公司当厨师。为了帮亲戚省点煤气,他有时会到山上去捡柴火。一天,在山上捡柴火的时候,阿海听到附近的树丛中传来了呻吟声,他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发现有一男一女在“办事”,他心想估计是两人在偷情,准备转身就走。
可他一转念又突然觉得不对劲,“觉得那个女的下半身比较短,可能是个小女孩”,阿海说,想到这,他就顺手拿起身边的木头冲了上去,往那个男子身上打去,他这才发现,那个女的竟然是一个不到一米高的小女孩。
男子因为裤子脱到一半跑得慢,很快就被阿海逮住了。随后阿海将这名男子交给了警察。
法院免除刑事处罚
日前,湖里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阿海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并且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间,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后来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并且讨要的是合法债务,而在取保候审阶段还能见义勇为,综合考虑案情、阿海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他免除刑事处罚。(海峡导报 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湖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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