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各界关注的太和县桑营镇某学校原校长唐一飞、原副校长唐某献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经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过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一审公开宣判,二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被太和县法院各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唐一飞,39岁,捕前系太和县桑营镇一小学校长。唐某献,54岁,捕前系该校副校长。经审理查明,王某某(女,1998年7月出生),系“二唐”任职学校五年级学生。 2011年5月份的一天,在学校上学期间,唐一飞到王某某的教室巡查,口头叫学生趴在课桌上午睡,乘人不备,遂对坐在教室后排的王某某进行搂抱、抚摸。其后,在课间休息等时间,唐一飞又将该女生喊至校长办公室,多次对该女生进行抚摸和猥亵。
2011年的暑假期间,时任该校副校长的唐某献也向花季少女的王某某伸出了“魔爪”,分别在其办公室内和住处,二次对该女生进行了猥亵。其中的一次恰巧被王某某的妹妹看到了。事情败露之后,唐某献托中间人说和,并通过赔偿被害人王某某4万元精神费等方法意欲“私了”。
庭审时,唐一飞自愿认罪,该县法院根据上述情节,依法判处唐一飞有期徒刑四年。另案起诉的唐某献当庭审判时拒不认罪,该县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犯罪事实,判处唐某献有期徒刑四年。判决宣告后,二被告人尚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安徽商报 刘维翔 范仕荣 吴尚 许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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