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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作假证明材料骗保获利上百万 获刑14年

2011年12月22日 17:5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喂,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吗,我这里出事故了,撞人了。”电话那边,他语气焦急不安。

  没人会想到,这个刚刚出了事故的“倒霉蛋儿”,竟然是冲着巨额保险赔偿来的。

  近日,多次制造假车祸骗取上百万元保险费的芮某,被浦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芮某第一次骗保,已经是5年前的事情了。

  2006年4月23日,一心想要发笔横财的芮某,把目光落在了保险公司身上,经过周密地准备,他终于决定试一试。

  “我驾驶摩托车至浦江县境内路段时,把一个路人撞伤了,现场已有交警处理。”拨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号码95518后,他把早就想好的台词说了一遍。

  “好的,需要理赔的话,请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电话那边,业务员信以为真,开始协助芮某做起了理赔工作。

  看起来,有那么多必须的证明材料,都是要权威机构出示并盖公章的,明明是凭空捏造的事故,这些材料,芮某怎么拿得出来呢?

  这一点,芮某当然想到了。

  在马路边、小巷里,芮某找到了制造假证的小广告,一个电话拨过去,索赔需要的浦江县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浦江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撞行人的农业户口本、住院治疗记录、伤残鉴定书等理赔资料就一应俱全了。

  “我付了办理假证的一两千元钱,拿了这些证明就交给了保险公司。”让瑞某喜出望外的是,公司竟然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2006年12月25日,凭着这几张假证明材料,芮某就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骗得保险金44433.66元。

  一次得手后,芮某顿时觉得,这是个源源不断的生财之道。

  在2006年4月至2010年6月期间,芮某利用他人车辆,虚构驾驶员在浦江、诸暨、德清等地发生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伪造了相关索赔资料,先后作案成功六起,从浦江、义乌等地的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共103万元。

  2010年6月27日,芮某伪造一起别克汽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后,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诈骗保险金21万元,终于被识破,并因此被抓。(通讯员 何祖喜 胡宏伟 记者 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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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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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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