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将父亲送进精神病院关半年 法院判决其侵权
女儿小崔将分离多年的父亲送进了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而老崔认为自己没有得病,却在精神病医院被关了180多天,心身受到摧残,向亲生女儿提起三十万的巨额索赔。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得知,法院认为女儿小崔的行为构成侵权。
老崔起诉称,23年前他和妻子离婚,小崔同其母亲生活。老崔丧失劳动能力后来北京投靠小崔,被拒绝。同年,老崔起诉小崔支付赡养费,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小崔因此事与原告结仇。在老崔找到小崔索要赡养费时,小崔下令手下员工十几人强行将他绑架送到北京某医院(精神病医院),该医院不顾老崔的强烈反对,用绳索将他捆绑关进该院病区。老崔说半年来,他在没有被检查、诊断情况下,被当作精神病人进行看管,强迫治疗精神病,强迫同精神病人住在一起。老崔为起诉要求女儿和医院给付精神抚慰金三十万元。
庭审中,小崔说,父亲索要赡养费时在其单位闹。在家庭生活中,父亲还与小崔的妈妈、弟弟甚至邻居打架,小崔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将父亲送到医院。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崔某与小崔虽是父女关系,但小崔强行将原告送至北京某医院进行精神病学方面的治疗,其行为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侵犯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故小崔理应对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北京某医院作为专科性医院,其接受小崔的治疗申请,是履行其职责,并无侵害原告人身自由权之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判决被告小崔给付原告崔某精神抚慰金八千元。 (李婧)